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5 餐飲業定型化契約專區 餐飲衛生 食品 業務專區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在農業社會時代,很多食材必須自己動手做,辦桌師通常要在辦桌前一天到主人家先做好部分加工食料品,像是香腸、炸肉丸、魚丸等。 因為早期沒有電冰箱,東西容易腐壞,有些食材必須要事先煮熟,擺在屋外的棚子或架子上風乾,並且要有人看顧,以免遭竊或被貓狗叼食。 農傳媒編按:1901年,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主導組織「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進行土地、戶口及風俗習慣等調查,作為推動臺灣殖民殖民統治的基礎,也為後世留下當時社會風俗、律法等珍貴紀錄;〈關於宴席及菜餚之雜話〉即為當時成果之一篇。 圖為臺史博館藏《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一回報告書下卷》。 近十年來的轉型過程有甜有苦,有時是讓團隊氣餒的困難,有時是我們歡呼的驚喜,幸運的是,因為不斷地努力,飛士蘭終於得以順利地成功轉型並站穩台灣外燴市場,而我們也會秉持專業、熱情、溝通、堅持來提供顧客最好的服務,永續經營成就幸福的品牌。 民國60至80年代則以「呷好、呷巧」為特色,由於養殖漁業的發展以及各種食材開放進口,我最喜歡的龍蝦、九孔、石斑魚、甚至農業社會中視為禁忌的牛肉,陸續出現在辦桌菜單上。 民國90年代起,因為社會大眾對健康養生風潮的重視,辦桌的菜單設計逐漸走向「呷健康」的原則。 另外依據林湘釔老師的觀察,辦桌的模式也從最早的鄰里社區共同備辦食物的互助模式,變成專門承包宴席辦桌業者的團隊模式,到最近有許多飯店餐廳業者也開始以外燴形式包辦宴席的專業模式。 辦桌最基本的棚架以及桌椅碗盤等器材,也從早期由主人家向左鄰右舍借取,演變成免洗餐具及塑膠碗盤,甚至是高級的靠背椅加椅套、高級桌巾、以及高級白色瓷器都出現在現代辦桌中。 辦桌最重要的場地,從在三合院前的空地,變成竹棚搭建的室外大場地,再走入許多社區活動中心,到最高級的海鮮餐廳以及豪華的五星級飯店婚宴。 因此,臺灣的辦桌活動,不僅僅是飲食活動而已,它還是臺灣歷史、經濟、社會變遷下的獨特結果,以及臺灣鄉間人民互動、並進一步建構自身文化的特殊場域。 最後,第五章乃是結論,將由以上的研究歸納出辦桌在當代社會所具有的意義。 筆者乃先肯定辦桌對於形塑地方的貢獻,再討論辦桌在全球化下臺灣所具有的獨特價值。 影像 終於來到解禁這一天,疫情下台灣百工心內話 6月7日,台灣終於大規模解禁。 我們訪問16位受疫情影響的人們,訴說這段日子工作上的衝擊、焦慮、發現與轉念。 黃嘉郁則發現,廟宇活動參與者以老一輩居多,許多祭祀文化沒被年輕人銜接上。 當世代更替,傳統民俗被簡化,未來總舖師與廟宇的關係,可能不再緊密。 「老一輩師傅從基本功開始練,從殺豬、殺雞到甜點的布丁、蛋糕都自己來。現在有外包廠商、冷凍食品,廚師學徒學不到什麼,」李均祥說,基於成本、時間考量,師傅會專注在少數幾道精緻在行的餐點,其餘菜色,北部常以冷凍食品加熱,南部則將焗烤、水果塔等包給配合廠商。 辦桌是最能代表臺灣在地文化的一種筵席活動,舉凡婚喪喜慶、新居入厝、彌月慶生、謝師餞行、尾牙春酒、廟會慶典、地方選舉等,都能以辦桌的形式來舉行宴請。 辦桌通常是在馬路邊搭棚、寺廟廣場、學校或地方民眾活動中心作為場地,一旁架起簡易的爐灶與備菜的桌檯,當場烹煮食材;主導筵席菜色與流程的稱為「總舖師」(南部多以「刀煮」稱之),協助備菜上菜的稱為「小工」(以女性居多,故又以「女工」稱之)。 台灣的辦桌起源,則可以追溯至清朝時期,隨著福建、廣州一代的先民一起移入台灣。 為保障消費者及業者之權益,減少消費爭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從102年4月起即積極宣導轄內提供訂席、外燴(辦桌)服務等相關之國際觀光飯店及餐飲服務業者使用上述定型化契約。 這個”俗”又有力的臺灣特有宴席文化—辦桌,在臺灣飲食歷史的發展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並在現代臺灣,逐漸成為臺灣飲食文化的代言人。 從清代到民國五〇年代,儘管已有酒樓、菜館幫人辦外燴,但僅限於城市;農村地區偶爾有兼差幫人烹煮宴席菜餚的村民,他們不是專業的廚師,只是廚藝稍微比一般人好些,但因為能做的菜色相當有限,甚至食材都得讓主人家自己準備,因此完全稱不上是一種行業。 蔡文川,〈地方感:科際共同的語言與對臺灣的意義〉,《中國地理學會會刊》,34,2004,頁43-64。 蔡相煇,〈臺灣寺廟與地方發展之關係〉,《簡牘學報──張曉先生八秩榮慶論文集》,第8期,1979,頁 。 早期只有富裕人家,才辦得起宴席宴請客人,而宴請客人的原因往往展現於餐宴或祭祀,而此時期的菜色多以福建菜系為主,如:佛跳牆。 清朝中葉以後,士紳興起,常建造規模宏大的園林,並聘請專業廚師烹煮佳餚,在此宴請客人,也宣告著台灣辦桌文化進入另一種新的型態。 早期農業社會時代,辦桌活動大多脫離不了結婚、新居、生誕、壽宴、喪酒、醮祭、尾牙、開業、病癒等祝事;進入工商社會之後,陸續增加了選舉、敬老、濟弱、校園、觀光、宣傳商品等性質的辦桌宴,這也為該產業開創了傳統之外的筵席類別。 法務局陳信誠主任消保官表示經統計今年有關訂席之消費爭議態樣,大致為訂定婚宴宴席後已提前數月取消,業者要求預繳及沒收定金金額太高或不同意移轉其他餐飲使用。 陳主任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於預訂婚宴、餐聚或外燴服務時,應主動要求使用「訂席、外燴 (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並詳閱契約內容,包括把握契約5天審閱期、解約退費、服務內容、保證桌數、桌數變動等約定,以確保自身權益。 最後的高潮是水果甜湯和點心冰品,畢竟小時候不是常有機會享受冰淇淋或是小蛋糕。 而且當一桌桌賓客陸續離開時,我和姊姊們就會巡查看看其他桌,是否有多餘的養樂多可以打包帶回家。 這還沒結束喔,我最喜歡參加喜宴後在送客時,聽老人家們拿著喜糖說出「尪某感情糖蜜甜,兩人牽手出頭天,闔家平安大賺錢,子孫富貴萬萬年。」這種屬於台灣特有的四句聯,到現在我還難以忘懷。 外燴 曾品滄 ,「從田畦到餐桌—清代臺灣漢人的農業生產與食物消費」,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台灣大學未出版之博士論文。 辦桌文化的起源可追溯至春秋戰國時代,但在當時,只有天子與貴族有擺設筵席的權利。 到了漢朝,為嚴格控制人民生活,除非遇固定節令,必須經由朝廷的「賜酺」才得以聚眾宴飲。 陳志梧,《空間變遷的社會歷史分析:以日本殖民時期的宜蘭地景為個案》臺北:臺灣大學土木工程所博士論文,1988。 黃國禎,《文化政策、認同政治與地域實踐──以九○年代宜蘭為例》,台北: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論文,1998。 李素月,《文化治理與地域發展--九0年代以降宜蘭的空間--社會過程》,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