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對外燴》樹德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研究所 校友回娘家餐會 @ Tks Full Home 提克斯國際 男人手作 :: 痞客邦 :: 由於宴會形式不一,有些宴會需要豪華的裝飾與佈置,如婚宴、慶功宴、發表會、各類展示會…等,有些則只需一般桌椅陳設及視聽器材即可,如說明會、訓練會…等。 因此,一般宴會廳之基本裝潢通常較為樸素,若遇特殊需求,例如婚禮、壽宴等場合,則再配合顧客需要,增設舞臺、紅地毯、花卉、汽球、燈光、特效、樂團及背板等,營造出宴會的華麗氣氛。 精確的定價策略對於宴會菜單而言,可以反應出顧客的真正需求及顧客對菜單的價值認同。 宴會的設計、菜單的呈現、特殊宴會套裝及會議菜單規劃都關係著宴會的成功與否。 宴會的菜單內容應該要針對市場的導向來設計與展現。 在本書第二版當中,所敘述的專業相關知識可以為那些即將創立宴會事業的人或是那些想要增加宴會服務項目的餐飲服務事業提供經營的方向。 這些知識包括宴會市場及競爭對手的調查分析、可行 研究、顧客檔案分析等都可以幫助即將創業或已經在該行業的專業人士評估宴會產業的經營未來。 顧客關係面:比顧客關係管理更升級的顧客資料平台CDP(Customer Data Platform)時代已來臨。 會員制精準行銷可發揮得淋漓盡致,還能做到精準RMF分析,R:最近來買的時間,M:購買金額,F:購買頻率。 由RMF可分析出高價值、重點保持、重點挽留與重點發展客戶等。 在疫情下,具規模的餐飲業者利用精準分析顧客行為,主動推播訊息給會員進行深度行銷,讓會員成為疫情中較具規模餐飲業者的主力客戶。 隨著外燴環境的改變,傳統外燴業者必須迎合消費者的需求而做調整與創新,尤其面對林立的餐飲業者的競爭,傳統外燴業者要如何存活下來,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本研究目的旨在了解外燴產業成功的關鍵因素,以及目前面臨的問題。 其他一些中型飯店,便無宴會部門的編制,而將宴會事宜列入中餐廳的業務範圍。 一直以來,外燴便不僅止於「黑松大飯店」一種形式,許多高級飯店在既有設備條件允許並具足夠市場需求的考量下,提供有外燴服務。 此類外燴,等同將飯店內的宴會移師到飯店以外的場地舉辦,其對宴會服務的要求並不少於在飯店內舉行者。 事實上,在大部份的外燴案例中,飯店對其外燴宴會品質的要求尚且更為嚴苛。 外燴的場合包羅萬象,舉凡外交部的國宴,或是某些大公司的開幕酒會等,都是常見的外燴案例。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0年頒布「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11次修訂之定義,「餐飲業」係指「從事調理餐食或飲料供立即食用或飲用之行業」,且餐飲外帶外送、餐飲承包等亦歸入本類。 「行業標準分類」中又將餐飲業進一步細分為餐食業、外燴及團膳承包業及飲料業,各細業別之定義如下表所示。 2.培育旅館技術與服務人才:培養具備旅館管理的服務知識及技能、專業英日語能力及人文素養之基礎管理人才。 (六)使用之竹製、木製筷子或其他免洗餐具,限用畢即行丟棄。 (四)廚師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每次展延四年。 (三)餐飲相關公(工)會辦理廚師證書發證事宜,應接受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之督導,如有違反事宜,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得終止認可。 每種宴會場合皆有不同的舞台設計以搭配營造出適宜的宴會氣氛,一場成功的宴會絕對不能僅依傳統制式的設計方式或是一味沿用他人設計來佈置舞台。 譬如婚宴時,場地佈置便應呈現有結婚喜慶的氣氛,而中式或西式的婚禮形式亦有不同的舞台佈置。 舞台設計具有許多不同的變化方式,除了飯店本身的設計圖例外,有時更可依顧客的特殊需求作任何形式的佈置變化,但不論如何匠心獨具,皆應以符合宴會需求為設計前提。 以下舉數張宴會舞台佈置之實際圖片做詳細說明,其佈置方式常有看似雷同卻大異其趣的效果呈現,可略窺舞台設計與佈置之堂奧。 外燴 一般小型餐廳備有貴賓室或包廂以作為宴會場地,而各大飯店則通常成立宴會廳,獨立於餐廳之外,專司宴會之舉辦。 有些飯店甚至成立宴會部,分為業務單位與執行服務單位,由兩單位互相配合,執行宴會部的工作。 台北市第一個成立宴會部的飯店為希爾頓飯店,目前其他國內飯店如漢來、來來、凱悅、晶華、福華等,也都設置有宴會部,負責所有宴會活動。 在台灣的餐飲業中有個外燴產業,這外燴產業是台灣的飲食特色。 傳統的外燴業沒有重視目標市場、定位及策略,再加上近幾年因為環境變化及飯店業的加入,使得傳統外燴漸漸地沒落。 本研究針對A公司進行目標市場與定位,透過訪談,再從整個外燴的流程來幫A公司進行目標市場與定位,以知覺圖幫A公司進行競爭地位的分析,來了解在整個台灣或一個地區,A公司所處的競爭地位在哪裡。 研究過程中發現,外燴業目前的困難點是無法正確地找出目標市場與定位,經營者認為只要有生意做就行。 新天地今年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好成績,主要是公司核心競爭力發揮功效,雅悅會館的經營模式意外讓新天地董事長歐敏輝找到一個可以幫助公司邁向另一個高成長的新模式。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四、辦理二百人以上餐飲時,應於辦理三日前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直轄市、縣(市)衛生局(所)報請備查;其備查內容應包括委辦者、承辦者、辦理地點、參加人數及菜單。 一、製備過程中所使用設備及器具,其操作及維護,應避免污染食品;必要時,應以顏色區分不同用途之設備及器具。 辦理逾二百人以上餐飲時,應於辦理前三日透過其所屬公(工)會向衛生局(所)報備,內容應包括委辦者、承辦者、辦理地點、參加人數及菜單。